起訴應繳納的費用?

1.預繳裁判費新台幣壹仟元。

2.以上二項費用及訴訟進行中依法官指示所繳納的費用(鑑定費、勘驗費等),於判決時會決定由何方負擔,如果命被告全數負擔,原告可向被告要回全部,如果命被告負擔一部分,原告可向被告要回該部分,如果命原告全數負擔,原告須自行負擔所有費用。

3.如果在法院簡易庭沒有判決之前,雙方能在法庭上達成和解,不但具有與確定判決相同的效果,而且可以聲請退還已繳納裁判費的一半。

根據小額訴訟程序208條:(訴訟費用之裁判)
法院於為訴訟費用之裁判除得命當事人提出費用計算書及釋明費用額之證書外,並應預估判決後須支出之訴訟費用一併計算,以確定其費用額。(民事訴訟法四三六之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