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物品是人在日常生活中會做的事情,所以有人在的地方都是會產生出糾紛出來,消費也不例外。

在街上與好友開開心心的逛街,突然被一名陌生人給喊住了,他手裡拿著非常多的東西地介紹簿一直在向我們強力推銷著他公司的產品,有些人會想快點與他結束這段令人尷尬的情況就會脫口而出說好,我買了!這不只會讓該名推銷著給了甜頭,後續可怕的事將會一步一步地讓你的生活受到非常大的影響。這兩人所存在的關係就是消費糾紛。

由上述的強壓性的推銷,給了你莫大的壓力,讓你承受不了那壓力而向對方妥協,對於這種推銷商品的手段,是屬於消費者保護法中的訪問買賣,他是一個非常特別的規範,因為怕上述再有這些例子產生,所以消費者可在七日內對賣方進行退貨的動作,而且不必向廠商說明任何退貨的理由,也不需要負擔任何費用。這是一條偏向消費者權益的法條,不但可以減少雙方對於消費糾紛地帶的模糊於以做為清楚的解釋,也可以使司法機關不再被人給濫用了。

在生活中,消費糾紛有很多種,有的人愛美而去大量購入美妝品,若是後續物品有問題想退貨卻已過了期限,那麼消費者不就吃了虧,再加上,消費者會去法院控告廠商,形成一個無限循環的消費糾紛。不只美妝品、連旅展消費、線上遊戲、網路購物都是會造成消費糾紛的,再者說明,只要有人與人進行交易那麼勢必就會有糾紛產生。

前幾年以消費者購買了該知名廠商的食品,打開裡頭卻發現有蟲子,這讓消費者快吃完時,瞬時大驚失色,這就是一個食品上常見的消費糾紛。生活中處處存在著糾紛,這是可大可小的事情,重點是要看對方有無解決的心意,如果對方態度一副我沒有錯,錯全部都是出在別人的身上,那麼就不要與他客氣了,直接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去控告這家廠商,絕對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給睡著了。